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规定,经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现将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入选名单公示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
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
山西泽州律师事务所
山西高斯通律师事务所
山西长宇律师事务所
山西海双龙律师事务所
山西弘毅律师事务所
二、会计事务所:
晋城华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10日(自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6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提交书面异议书。
联系地址:晋城市建设路795号
邮政编码:048000
联系人及电话:刘婷楠 3015028
2018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