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4]7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推进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提升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业务水平,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计划在中小事务所中选派一批优秀注册会计师赴深圳地区开展实习锻炼。请各事务所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目的
通过在发达地区先进事务所实习锻炼,着力提高我省中小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管理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为行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实习对象
注册会计师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人员。
三、实习时间
2014年11月6日出发, 2015年2月10日返程,实习期为三个月。
四、实习地点
深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五、报名方式
(一)实习人员于2014年10月30日前,将实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部,并加盖单位公章。
传真号码:0351-4032904。
(二)联系方式:
赵霞: 电话: 0351-4083725,
手机:13613442167
E-mail: 1447491791@qq.com
六、实习费用
实习期间,住宿费用由接收实习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安排,并给予一定工作补贴,往返交通费用 自理。
附件:赴深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实习锻炼人员报名表
附件:赴深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实习锻炼人员报名表.doc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