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为山西省财政厅所属差额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服务和管理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4年10月20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文源巷35号省化工行业办四层(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考试部,联系电话:0351-4035791)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照片3张现场报名。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此外,报考者还应携带填写好的《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的电子版现场提交报名。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须对所提供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现场打印《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均在山西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sxscz.gov.cn/)进行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2014年11月3日进行公告。
(一)笔试。现场报名顺利通过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由省财政厅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组织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专业知识等内容。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结束后,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采取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算法。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占60%和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聘用。笔试和面试按权重相加后即为综合成绩。当天完成面试的岗位,当天即公布综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将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和山西省财政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八、咨询与监督
?咨 询 电 话:0351-4040560
监督、投诉电话:0351-7676036 4048195
附件一:《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二:《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附件一:《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二:《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山西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