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本着“优中选优,点面兼顾”的原则,省行业党委征求各方意见,研究决定推荐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为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推荐牛大虎等10位同志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王成元等10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李农等3名同志为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按照有关程序,现将所推荐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名单和评选标准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9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芦晓宇,联系电话:0351-4193398,传真:0351-4032904。
一、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6家)(按照2014年综合评价排名为序)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党支部
2.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党支部
3.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党支部
4.山西汇华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5.山西临汾信誉审计事务所党支部
6.运城黄河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二、优秀个人(23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一)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
1. 牛大虎 晋城华放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2. 王忠卿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党支部
3. 白银泉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党支部
4. 宁曼菊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党支部
5. 刘 峰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党支部
6. 杨双楼 山西长治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党支部
7. 胡晓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党支部
8. 郭张虎 山西临汾信誉审计事务所党支部
9. 韩建军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党支部
10.薛洪波 运城光大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10人)
1. 王成元 山西嘉禾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2. 巩文忠 山西开盛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3. 刘永旺 襄垣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4. 李红戈 太原第一联合党支部
5. 肖晓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党支部
6. 张利芳 山西利鸿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7. 武玉生 山西汇华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8. 姚巷保 山西宝鹏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9. 郭世贤 大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10.常青林 山西中和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三)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
1. 李 农 山西同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2. 郭 颖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主任会计师
3. 崔灵精 山西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1.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开展以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为主题的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服务作用。
2.服务功能强化。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认真开展行业主题年活动,引领事务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3.注重骨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双培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培训工作,注重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推动党员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思想“播种机”、执业“领头羊”、发展“火车头”。
4.组织体系健全。党组织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隶属关系顺畅,探索通过网络开展党建活动,拓宽党建工作网络阵地。
5.服务载体健全。事务所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等载体,推动事务所业务平稳较快发展,执业质量较高,诚信和谐文化氛围浓厚。
6.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保持一致,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相关精神。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开展好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务实高效,组织好党建活动,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增强党组织活力。
3.创新意识强,善于总结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善于解决行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推动行业党建工?深入开展。开展行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思路新、方法好,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4.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三)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行业重大活动和行业主题年活动。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敬业尽责,发挥排头兵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职工、客户,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带头弘扬正气。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塑诚信,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
6.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四)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积极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保障。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等。
2014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