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4]53号
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规定,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登记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二、年检内容
1、非执业会员后续教育完成情况;
2、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的情形。
三、年检时间
2014年8月5日至11月30日
四、年检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文源巷35号化工厅4层406房间
联系电话:0351—4061569
五、年检收费
按期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每位非执业会员应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交纳试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交纳会费100元”的规定,交纳会费。
六、年检要求
1、参加网上后续教育免费培训。登录方式:(1)登录“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www.sxicpa.org.cn)—培训园地—非执业会员培训进行网上培训学习;或:(2)登录东奥会?在线(www.dongao.com)进入“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点击“山西”,会员通过姓名及身份证号登陆,通过网上继续教育学习,完成20课时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没有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不予年检。(网上培训学习系统8月5日正式开通)。
2、请各位非执业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会员证参加年检,无故不参加年检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年检不予通过”。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