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中注协发布《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国办发[2009]56号文要求大幅度拓展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领域,并明确提出将大中专院校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部署,也为行业发挥审计鉴证作用服务高校治理结构的改进,提供了契机。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校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加大技术支持力度,中注协于2012年启动了高校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制定工作,密切跟踪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修订,同步推进审计指引文本的起草。
征求意见稿包括七个章节,在审计准则的总体框架下,按照风险导向审计的思路,涵盖初步业务活动、计划审计工作、开展风险评估、了解内部控制、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和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并突出高校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性,明确工作要求,为注册会计师开展这一审计工作提供详细指导。
中注协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该审计指引作进一步完善后定稿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