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4]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12]63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本办法于 2014年1月27日经中评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