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4]1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4]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综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仔细阅读中注协《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及填表说明;
二、自行下载“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具体操作: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管理-事务所综合评价”栏目,打开“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下载“附件2.综合评价填报表”。
三、各所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务于4月18日前按照中注协规定的文件名格式报送电子表格及纸质表格;
四、电子表格请报送至32323550@qq.com邮箱;纸制表格可直接报送省注协注册部,也可以邮寄方式报送。
邮寄地址:太原市文源巷35号山西省化工行业办公楼四层
邮寄单位: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
邮 编:030001
参加省注协组织的全省综合评价排名前50名会计师事务所的,请于4月20日前将本会计师事务所及个人2013年度获得荣誉称号及表彰的证明、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的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省注协行业党委办公室。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