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1、凡拟办理转所的注册会计师,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来省注协办理,至2014年第一批年检公告工作结束前,我会将不再受理注册会计师转所事宜。
2、凡注册会计师证书“年度检验登记”或“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栏已盖满印章的,可以申请换发注册会计师证书。请各事务所于2014年1月10日之前将需换发证书人员汇总名单和照片(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报送省注协注册部,注册部将在2014年年检期间统一办理换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