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和“制度建设年”工作交流推进会会议精神,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会协【2011】44号)为指引,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及协会秘书处深入开展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制定制度、修订制度、完善制度体系的制度建设年活动。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梳理事务所及协会各项制度,目的是以制度的制定引领和规范业务工作,以制度建设带动业务工作和事务所发展,提高事务所的管理水平、执业质量和服务国家建设的能力。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制度建设年”活动有关上报材料的通知(会协函[2011]81号)的相关要求,省注协通过召开座谈会约谈主任会计师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梳理已有制度,以及2011“制度建设年”拟制定(修订)制度,按要求将制度建设情况每半月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一次。截至2010年底,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共梳理已有制度5061项,2011“制度建设年”拟制定制度3079项,到2011年9月30日,已制定2108项。协会秘书处截至2010年底,共有制度55项,2011“制度建设年”拟制定(修订)22项,到2011年9月30日,已制定8项。
近日,为推动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现代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了《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综合性指导意见》(晋会协[2011]70号)。《意见》针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在治理机制、质量控制、风险管理、客户管理、人才培养、员工晋升、内部制衡、薪酬分配、市场开发、品牌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求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深刻领会,按照《意见》精神实质,结合本所实际,因所制宜,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一套既符合市场需要又体现“人合”特性的现代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从整体上提升防范、抵御和化解各种职业风险的能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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